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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名农民工被欠工资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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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17:3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8年11月8日,当农民工代表陈本福等人从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生宋策手中接过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得知海口某建筑集团已同意支付他们的工资时,的确感到有些意外。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被拖欠了五年多的工资能在一个法学院学生的协助下讨要回来。在这5年当中,他们想过围堵包工头,想过上访,想过寻求媒体帮助,但却从没有主动地想过依靠法律途径来讨回自己的工钱。
  
  海南大学法律诊所正在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资料图片
  164名农民工被欠工资68万
  陈本福等164名农民工多是来自四川、重庆等地。他们于2001年8月起先后在海口某建筑集团工地做工。截止到2003年6月,工程已经基本结束,但他们却被拖欠了工钱。据陈本福等人统计:干这项工程的12个班组164名农民工一共被拖欠工资681704元。
  2003年6月后,很多农民工觉得被拖欠的工资难以讨要,为了生活便转到其它工地继续做工或者回到老家,只留下四十余人长期住在工地等待工钱。
  漫长的讨薪之路
  武力追讨: 这四十几个农民工一直与包工头秦灯永联系,追讨被欠工资。但一直来得到的回应都是:“等一等”,“房子售出去后就给你们钱”。
  在讨薪过程中,农民工们与秦灯永以及承建商和开发商之间不断地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冲突。2006年10月27日,矛盾终于激化,开发商带领一些人将住在工地的农民工赶了出去,并损坏了他们的生活用品。
  事后,农民工们去找包工头秦灯永,但他却不知所踪,手机也无人接听。经过这件事,农民工们商量,“不能再这样傻等下去了,要找承建商要钱。”于是,他们直接找到海口某建筑集团,进行讨薪。“大家当时想,干脆就用武力解决此事。”陈本福说,但“围堵、闹事,甚至威胁都没有对讨薪起到任何作用。”
  打算上访: 2006年11月初,多次讨薪失败的农民工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到省政府上访,“希望省领导能帮助解决此事。”为此,他们还做了一个求助的条幅。
  “我们听说外省有很多农民工通过到政府上访要回了工钱,我们也想试试。”不过,农民工们的想法最终没有付诸行动。陈本福说:“11月8日,我们几个代表打算先到省政府去看看,在接待室遇到了一个领导,他给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海口市劳动局分别打了电话,要求尽快处理我们的事。”
  劳动申诉: 2006年11月14日,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此事立案受理。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于2007年1月8日给农民工们出具了一个“双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及是否拖欠工资存在争议,建议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诉”的一份告知书。
  不过,这份告知书对这帮法律知识匮乏的农民工来讲却很难理解。“这上面说的是什么意思?”一片阴云再次笼罩在他们头上。
  法律援助: 2007年1月底,农民工李护听说海口市秀英区有一个法律援助中心,是免费的。于是,他来到这里,希望能得到一些援助。该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他可以聘请律师申请仲裁。
  李护找大家商量,众人一致认为:请律师花费很高,况且“如果工资讨不回来,再搭上律师费,就更不值了。”想来想去,他们终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我们跟人家那么大的公司打官司,能赢?请律师,白搭钱!”大家当时一致认为。
  求助媒体: 随后,为了讨薪,四十几个农民工绞尽脑汁。“要么找媒体给他们曝曝光?”陈本福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在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他曾遇到一个电视台的张记者,“希望她能帮帮忙。”
  2007年3月初,农民工们联系到了张记者。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这个张记者只顾着劝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讨薪,却没有答应曝光的事。
 峰回路转:不收钱的“大学生律师”
  2007年3月中旬,张记者给这些农民工打来电话说,他们台里和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有联系,可以帮忙介绍,希望农民工们能在那里得到一些法律援助。
  在张记者的强烈要求下,农民工代表陈本福、李护等人来到了海南大学法学院,并与黄老师和她的学生宋策见了面。
  听了农民工的叙述后,黄老师当即安排宋策接手这个案子,帮农民工讨薪。
  当时,对于宋策能否胜任,李护等人产生了疑问。张记者告诉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的不仅是宋策同学,后面还有海南大学法律诊所和一个强大的法学院。” 最终,无路可走的农民工们决定试试,因为他们认为,不管怎样,这个“学生律师”不收钱。
  让农民工相信法律比讨薪意义更大
  宋策接手案子后,马上便遇到了一个诉讼时效的困难。农民工最后一次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时间是2007年1月8日,而他接手案子时是3月20日,此时正好过了60天的仲裁申请时效。这个案子仲裁机构不会受理。
  农民工知道这事后,更是心灰意冷。“我就说打官司不行吧,根本打不赢。你看现在人家法院都不受理。”一股激动的武力讨薪情绪再次在农民工当中蔓延,“干脆钱不要了,到他们公司,打断他们腿,然后回老家去。”
  尽管宋策竭力劝说,但农民工们还是决定退出。“从那以后,我给他们发短信也不回,给他们打电话就说在忙没时间。”宋策说,“我当时感到,这些农民工已被漫长的讨薪之路拖垮了!”
  不过尽管如此,宋策一直没有放弃。因为他认为,把这个官司打下来的意义,不只是为了讨回工钱,更重要的是让这些农民工相信法律。
  41名农民工依法讨薪19万
  宋策经过一个多月的联系,找到了包工头秦灯永,并在2007年5月1日让秦灯永在应付给农民工的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同时给农民工写了一张欠条。就这样续上了诉讼时效。
  之后,宋策多次去找这些农民工。但大多数人表示不愿意再参与讨薪了,只有陈本福、李护、陈祖伍曾经带领的3个班组的41名农民工决定向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他们委托宋策和另一位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生唐欣瑜作为代理人。
  2007年7月2日,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立案受理,并于2007年8月28日开庭审理。
  2007年11月31日,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仲裁裁决书:陈本福等41名农民工应被支付被欠工资共计194700元。
  之后,被诉人之一的某工程公司服判。而另一被诉人海口某建筑集团不服,于2007年12月17日向海口美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海口某建筑集团同意支付农民工绝大部分工资。
  农民工: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2008年11月8日,当宋策把民事调解书拿到农民工面前时,大家的确有点不敢相信。为了讨回自己被欠五年多的工资,大家又是围堵包工头,又是上访,又是找媒体曝光,都没有结果。可偏偏却被一个“学生律师”轻易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农民工代表李护感叹到:“早知道这样,我们就应该早起诉,何必兜一个大圈子?”对于此案,宋策则认为:农民工讨薪,在事实上一般没什么争议。只不过是他们往往从最开始就没有找到一个正确的途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可以直接找劳动监察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就申请仲裁或起诉。法律永远是公正的,一定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164名农民工中仅有41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对此,尚在海口的几名农民工代表说,他们将把自己成功讨薪的经历告诉自己的农民工兄弟,让大家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用一个合法、合理的途径进行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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